与老年人共
同居住的夫妻在
离婚后,仅仅能够分割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而不允许涉及到老年人
个人财产利益的分割。
离婚之际,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首先应当经过双方自行协商分割方案,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自然可以依法寻求司法救助,由法院来依据财产的实际构成状况,本着照顾子女、维护女方合法权益以及保护无罪过一方利益的前提下进行裁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通常采用平均分割的方式,但这需要参考到生产活动、日常生活的实际需求以及财产的来源等众多因素,因此在具体处理过程中,也可能会因实际情况而产生差异性。
如有夫妻已经通过书面协议的形式明确了婚姻关系维持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属于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规则,那么在面临离婚时就应该严格遵守上述约定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