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拖欠人工薪资(又被称为
无故拖欠工资),即是指用人单位未遵循法定程序且无正当理由,未能按照法定的时间或金额来支付
劳动者应得的薪酬。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规定,"
工资报酬应该以现金方式按照月度的方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任意
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其中"按月支付"不仅包括了应当以月收入的形式进行发放,同时也涵盖了应当每个月按时进行支付。
因此,用人单位有责任在自然月结束后的第30个工作日前完成
工资结算工作,若超过这个期限则构成了对工资的拖欠。
当您不幸遭遇
工资拖欠问题时,您有权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法,如无法达成共识,您还可以向负责劳工事务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反馈,此外,您还有权通过提起
劳动争议仲裁或是向法院提出
支付令申请等手段
追讨回自己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
民法院
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
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