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有毒、
有害食品罪乃是指
犯罪分子在食品销售环节实施的在所售卖的食品内部非法掺杂进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的行为,抑或是针对
消费者明示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的食品进行销售之举。
本罪的
法定刑期根据具体情况如下所述:1.凡构成该种罪行者,依照法律规定将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刑罚,同时需承担缴纳
罚金的责任;
2.若其
违法行为已经给人类身体健康带来严重损害甚至引发其他严重情节者,此时将面临的
处罚则将达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度惩罚,同样需要支付相应罚金;
3.更为极端的是,当犯罪分子的行为导致他
人死亡或出现其他极其严重的后果时,将会面临长达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乃至
死刑等极刑,同时必须接受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惩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