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
违约金与
解除合同这两种机制常常被并用实施。
合同的解除并不直接影响一项有关违约金的表述其有效性,只要该款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是能够适用于所发生的特定违约行为的情况下,那么作为坚守合同条约的一方主体便有权依据这些约定提出违约金方面的索求。
此外,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亦对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当合同因为
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而导致被告方不得不行使
合同解除权时,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既可选择直接要求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或者也可以选择先行解除合同然后再向违约方主张
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
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
担保人对
债务人应当承担的
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
担保责任,但是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