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
债务委托协议在书写过程中应明确载入以下内容:
首先,应详细列出
债权人以及受托人双方的姓名及地址等基本信息;
其次,需具体标示欠款的具体金额;
再次,委托人有权向受托人要求支付
追讨所得款项或约定报酬;
第四,协议中必须规定好履行债务的期限、地点以及方式;
第五,对于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也应当作出明确规定;
最后,如果双方对此协议产生任何争议,则需注明解决争议的具体途径与办法。
此外,
当事人亦可参考各类标
准合同文本以构建更为完善的
合同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