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妇在冷战中等待
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我国的相关法律并未对此设定明确的限制规定。
应注意到,冷战时间的长短并不构成解除婚姻关系的必然前提条件。
然而,当双方因冷战长期分离生活超过两年时,他们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申请,而这也是维护个人权益的合法手段之一。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凡人皆有选择是否缔
结婚姻关系的权利,而这也对应着在
离婚过程中的自主权。
所谓的“
诉讼离婚”即为
当事人之间就祝长期保持争议状态的事项,如是否解除婚姻关系、财产的分配、
债务的负担以及未成年子女的
监护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共识,唯有通过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才能解决。
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判断之后,如果确认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且无可挽回,便会裁断通过对夫妻关系进行调解加以协商或者依法判决予以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