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涉及的孩子
监护权分配问题,
当事人需要从长远利益出发进行决策。
在这个过程中,尤其要关注孩子的最佳成长和发展。
对于子女尚未达到两周岁的夫妇,通常情况下会优先考虑让母亲担任
监护人。
如果在这样的前提下依然无法就孩子的养护问题达成协议,那么将由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条件及实际情况做出裁决,选择对儿童权益最为有利的
抚养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当孩子已经达到了八周岁以上,他们的意愿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
在驾驭复杂的
离婚法律辩论时,为了争夺
孩子抚养权,有几个关键的步骤和技巧可以参考:
首先,尽可能搜集关于父母双方以及祖父母等亲属的相关背景信息;
其次,调查双方的经济稳定状况;
再次,关注子女所处的自然居住环境;
最后,听取孩子本人的诉求,这一点极为重要;
此外还有法官在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上会考虑的诸多因素也是我们需要了解的重点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
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