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法律
法规,两种
离婚方式包括
协议离婚与
诉讼离婚,其中协议
离婚的流程如下:
首先,
当事人需携带各自的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籍资料文件(如户口簿)、夫妻关系证明文件(如
结婚证)以及
离婚协议书等关键资料亲赴当地
婚姻登记机关提出
离婚申请的请求;
其次,自婚姻
登记机关接受申请之日起,当事人双方需共同在家中度过为期30日的缓冲时间;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取消或后悔;
若有一方违反规则擅自撤回
离婚登记申请的行为,那么申请的协议离婚就会以失败告终。
最后,在第一段时限的30天
期限届满以后,当事人双方需要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
离婚证书。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必须在第二段的30天期限截至前完成申请,过期未办理则视为当事人双方共同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