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盗窃发生于自身家庭或
近亲所拥有财物的情况,除非明确涉及
刑事违法行为,否则一般可不视为
犯罪案件进行处理。
然而,如若经过全面评估,确实存在追究
刑事责任的必要性,那么在审理此种案件时,也应对其与广泛意义下的社会上的案件区别对待。
尽管在
家庭成员及相关亲密关系者之间实施的盗窃可能已经达到我国法律中关于普通盗窃罪的数额重大或特别重大的规定标准,但是如果罪犯在此过程中未表现出其他的严重不当行为或情节,那么通常认为此类事件不应被列为犯罪案件进行处理。
然而,如果经过谨慎评估后确定需要面临刑事责任的情况,必须满足
盗窃金额极大、同时还存在其他一系列严重情节等条件。
这样的案件应当引发家庭成员乃至亲属强烈的愤慨情绪,从而促使他们提出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的诉求。《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项,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
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