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能
签订合同所导致的
工程款项未收回之现象,其有效地解决方案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可委托个具备丰富经验的
律师代为展开
催收工作。
若您对具体的催收流程缺乏了解或已感到力不从心,这类专业人士无疑将是您最好的选择;
其次,您亦可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在此过程中,确保提供
担保以冻结施工方的相关财产,从而防止其试图转移资金;
除此之外,借助于媒体力量向
拖欠债务的公司施压也是一种有效手段。
针对那些信誉度颇高或是惧怕公众舆论质疑的施工方来说,这种方式或许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促使他们尽快偿还相应工程款项。《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
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
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