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职务侵占罪中
数额较大的界定为人民币三万元至不足二十万元之间。
2.《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2015)第二百七十一条明确指出,无论是公司、企业还是其他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只要是利用其职权之便,
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如果数额达到了一定程度,则需承担相应
刑责,即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如若数额重大,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没收其个人所有财产。
3.《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第十一条进一步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第一百六十三条所规定的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以及第二百七十一条所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起点,均按照该解释中针对
受贿罪和
贪污罪对应的数额标准进行两倍或五倍的
处罚。
4.值得提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人民币三万元至不足二十万元范围内的,应当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所指的“数额较大”;
第二条亦明示,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人民币二十万元至不足三百万元区间内的,应当视为“数额巨大”,触犯者同样要面临法律的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