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完成
债务的实质性变更,即
债务转让,有必要征得
债务人的明确同意方可进行操作。
在
债务转移中,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约束条件:
(1)原有的
债权债务关系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2)被转移的债务实体上具有可由第三方承继的特性;
(3)该第三方应能与原
债权人或债务人就相关的债务转让事项达成共同协议;
(4)债务转让行为还需经过债权人的许可和确认。《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