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集资诈骗行为涉及金额的判定方式如下:
对于个人而言,若其所实施的集资诈骗行为涉及金额达到人民币十万元以上,那么就应当归类为“
数额较大”范畴;
倘若涉及金额上升至三十万元以上,则可以被认定为“
数额巨大”;
而当其涉及金额超过一百万元时,则毫无疑问应当被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
相较之下,如果
犯罪组织是以集资诈骗为目的进行活动的话,那么在涉及金额方面的要求就相对宽松许多了——若其
涉案金额高于五十万元的话,就应当被认定为属于“数额较大”范畴;
然而,倘若涉案金额超过一百五十万元的话,则可以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最后,若是涉案金额超过五百万元的话,那么就可以被直接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了。《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