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过租赁房屋的现状之后,承租人若不幸未能获得出租人的首肯便贸然实施
转租的行为,这无疑是对出租人关于租赁物所有权或处理权上的直接伤害。
鉴于此种情况的严重性,承租人应当尽快请求出租人来
解除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出租人在决定解除合约之际,其涉及到的转租合同也应即时终止。
在这种情况下,倘若次承租人明知或是理应对承租人的转租行为未能得到出租人许可一事有所了解,那么他们将丧失追究承租人
违约责任的权利;
反之,若次承租人对此毫无察觉,甚至认为承租人已经取到了出租
人的权利,那么承租人就必须为自身的错误行径负责并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此外,次承租人在理解和掌握转租行为并非既得许可后,即法律意义上知道了此事,便拥有了对承租人的转租
合同解除权。
如若双方在该问题上存在争议且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则应当依照
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
民事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以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