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被警方
拘留者所涉及的主要类型可分为
治安拘留、
刑事拘留以及
司法拘留三大类。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一般而言,唯有刑事拘留方可进行
保释申请。
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明确指出,对于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予以保释:
首先,可能被判
处罚金、
拘役或实行单处
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其次,对于可能受判处
有期徒刑甚至更重处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若采取保释措施不会诱发社会隐患的;
再次,针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自理,或是已经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新生儿的妇女,同样满足此前提条件的也可以进行保释;
最后,即使
羁押期已届满,但案件尚未全部审结并结束,在此情况下,仍然需要执行保释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