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选择将爱车借予亲朋好友使用,且不幸出现了交通意外,那么受害者有权要求驾驶人员进行相关的经济
赔偿。
然而,若驾驶人员无法承担全部经济
赔偿责任的话,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员也应负责承担部分责任。
当透过租赁、借用等方式,使
机动车所有权人和实际使用者并非同一人时,如若发生车祸引发的损失,倘若宏观判定为机动车一方负责的话,此时的赔偿责任便应该由实际驾驶人员承担。
如果在此过程中,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员在损失产生的原因上存在过失行为,他们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