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劳动者身患重疾之际,他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工关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除非用人单位有对其进行不当解雇的行为,否则在劳动者的法定
医疗期间,单方
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应受到限制。
假如用人单位未经法律程序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则应继续执行原有的
合同义务或按照
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价值支付
赔偿金作为
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