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部车辆停放时遭到意外损伤并立即驾车离去的行为可视为
肇事逃逸。
这类情况下,肇事者在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为了规避法律的制裁与
处罚而选择逃避的行为当然属于肇事逃逸范畴。
反之,如果
行为人在知晓已经发生了
交通事故的前提下,却仍然驾驶自家车辆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亦或是他们自认为对于此次事故自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从而驾驶车辆自行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这些都可以被认定为是典型的肇事逃逸行径。《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
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
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