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对于
合同终止后有无可能进行解除的问题设定了细致严谨的规范。
通常而言,合同一旦确定终止,便无法进行解除。
这是由于解除权的行使主要针对的是已然达成并取得
法律效力的合同。
在合同正式终止之后,其蕴含的权利与责任关系将会彻底消失,且此类合同亦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因此,在合同已被等于终止后,除法定例外情形,不能够进行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