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
道路交通事故之际,如若双方意欲通过私人方式进行和解,但却因其他部分原因而请求公安交警机构介入处理,然而遗憾的是,鉴于现场环境已经发生改变,难以查明事发现场的相关事实真相。
在此情形之下,倘若交警部门无法依法受理,
当事人有权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以寻求合理公正的解决途径。《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