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婴儿刚刚满月之际,可以考虑进行
离婚操作,然而这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首先是由
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恳求;
其次,在
男方提出离婚诉求之时,人
民法院经过深入审查审理后,确认确实具备了实际采纳进行处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若
离婚纠纷能够通过夫妻双方协商和平解决,并且女方对此予以赞同与共识,那么就可以实现离婚的目的。
根据现行的法律条文规定,在孕妇时期、产后一年以内及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时间之内,男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提起
离婚诉讼申请;
然而,若此时由女方主动发起
离婚申请或是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具备适当理由采取回应准予处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
提出离婚;但是,
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