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如果丈夫对外发生了负债现象,那么这段婚姻是可以依法解除的。
夫妻感情破裂即可构成
离婚的法定要件,并不取决于是否存在
债务问题。
然而,在双方协商确定如何偿还
债务及处理
财产分配时,应注意其前提条件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如若
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支付债务,或者双方已达成约定将财产分开归属,则可根据两人协商的结果进行债务偿还;
若协商无果,请求有关部门裁定解决。
对于夫妻间任何一方个人挑起的私人债务,另一方无需负责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