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行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主要路口路段,车辆需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的行驶指示。
当违反此规则在红绿灯下进行实线变道时,将面临扣分
处罚。
特别指出,在等待红灯时,若前车因不明原因无法顺利启动前行,在此种特殊情况下,实线变道或许是必要的选择以维持畅通。
根据道路交通法,
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
违法行为,均将被记录一次性扣除3分:1.驾驶任何类型的营运客车(不含公共汽车以及校车)载客人数超过法定核定值但尚未达到20%比例的;
2.驾驶中型及以上载客货汽车或危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外的普通公路上行驶或驾驶其他类型
机动车时,其速度超越法律
法规所规定限速标准但尚未达到20%的;
3.驾驶货车承载货物超过法律规定核定载重量但尚未达到30%的;
4.
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高速公路上,其
车速低于法律规定最低速度的;
5.驾驶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6.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未能遵守相应车道规定、违规行驶的;
7.驾驶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时,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减速、停车并主动避让行人的;
8.驾驶机动车
违反禁令标志或禁止标线指示的;
9.驾驶机动车未能按照规定超车、礼让或
逆向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不符合规定并牵涉到挂车牵引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停车后,未能按照规定使用灯光警示标志的;
12.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能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
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