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债权转让过程中,
抵押权往往会随之发生移转。
所谓债权转让,即是指在现有债权关系维持不变的前提下,
债权人经由协商达成协议,将其所拥有的全部或部分
债权转移至第三方的
法律行为。
依据我过现行
民法体系的相关规定,如确有债权人以合法方式进行债权转让,则
受让人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除此之外,所有从权利应专属于原债权人自身之特殊情况以外。
任何从权利的取得并不因其尚未依照法定程序完成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实际实现转移占有权而受到相应影响。《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