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该案件中,倘若相关涉案人员因
合同诈骗行为而触犯了
合同诈骗罪,那么他们将面临着被归类为
共同犯罪中的
主犯或
从犯的可能。
根据我国《
刑法》的明确规定,那些组织、领导
犯罪促进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主导作用的人员将会被认定为主犯;
相反地,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仅仅担任次要角色或者给予协助的人员则会被评定为从犯。
为尊重法律程序与公正,对于从犯群体来说,我们将本着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处罚的原则来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
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