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
合同关系所引发的争议的
诉讼时效期限为法定的三年。
司法实践中,诉讼时效起算点为权利人明确知晓或应当明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及其所针对之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在权利受侵害日的两年之后,若权利人未能提
起诉讼维权,则该项权利将不再受到我国各级人
民法院之法律保护。
但对于某些特殊情形,权利人也可根据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请缓解此种限制,由人民法院酌情决定是否予以适当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