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负全责的一方不愿进行垫付款项,那么并不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发生涉及第三者生命安全的
意外事件时,交强险将会依照法定程序先行支付患者或伤者的医疗救助费用。
但是,如果在此之后,该肇事者未能履行
赔偿义务或者确切表明其无经济能力进行赔偿,那么便有可能面临法律方面的制裁与惩处。
倘若其
无力偿还的金额达到了一定的标准,甚至还有可能触犯
刑法的相关条款,需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
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
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
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