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刑法规定中,制售假冒
伪劣商品行为触犯了伪劣产品罪,如果
犯罪事实成立且构成
犯罪既遂的,可依照以下的
刑罚标准进行裁量:
首先,
涉案金额较小的情况下,判处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留,并且按照
案值,判定是否附加50%到2倍不等的
罚金。
其次,如果涉案销售额达到20至50万人民币之间的数额,根据
情节严重程度,将会被判处2至7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第三,对于涉案销售额超过50至200万人民币的情况,将考虑被判处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仍需承担罚金。
最后,若涉案金额达到200万人民币以上,将可能面临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同时还将按照案情必须承担相应的罚金或
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
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
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