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方违反约定,以致无法达到原定的合同目的,
当事人有权依法解除该合同。
然而,除上述情况外,还有以下诸种情形亦可使当事人有权解除该合同:(一)由于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达成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到期日前,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公布了或自身采取了明显表态拒绝履行主要
债务的行动;
(三)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了主要债务,且在被催促并给予适当期限的前提下未继续履行;
(四)根据相关
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情由。《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