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何种情形下,
欠条和借条均可作为
诉讼证据加以使用,二者之间并不存在
法律效力强弱之区分。
需特别说明的是,欠条和借条两名符其实却面目全非的"亲戚",它们所指向的
法律关系截然不同。
欠条所隐含的法律情境广泛且复杂,可涵盖诸如欠付货款、分红收益或
投资款等诸多方面的情形;
然而,
借条代表的仅仅是借款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而已,两者性质相去甚远。《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
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