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司要求员工进行超出实际工作强度的
加班行为,却宣称这完全出于其个人的主动意愿,如此的做法是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
当如此情形出现时,受害于此的员工有权利提起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
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考虑安排员工加班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点特定条件:
(1)为了满足生产经营任务的需求;
(2)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必须提前征得工会及员工代表的同意以及对相关内容做好政策性的沟通交流;
(3)最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班的时间长度必须得到合法的规范和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
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
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
劳动者支付
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
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