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司法体系所规范之原则,对于设定惩罚性质的
违约金在实践中是被认可的。
然而,若双方约定之违约金明显超出实际
经济损失时,人
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有权按照
当事人的要求,适度地进行调整和削减。
另外,当协议明确设置了关于
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金条款时,倘若违约方已经支付了违约金,其仍须按原约履行未完成的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