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法院裁判决断完毕之际,
当事人仍欲提出上诉诉求,同时又申请撤销
诉讼请求时,必须经过
二审法庭许可方能生效。
在以法定期间为限的
上诉期内,上诉者如自愿选择撤回其上诉状,那么人
民法院将应允并正式确认该决定。
然而,当上诉期截止后,上诉者仍然要求收回上诉,此时第二审人民法院需对原判决进行全面审查,倘若认为原判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
量刑方面都相当准确且适宜,则应当依法裁定予以准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
上诉人在
上诉期限内要求
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原判确有错误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被判处
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