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前提下,已经交付了
定金是否可以退还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定。
所谓的定金,即是为确保
债务履行而设立的资金
担保制度。
它规定由
当事人方先行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担保措施,以此
保证合同得以顺畅执行。
因此,从基本原则角度而言,定金并不属于可退还之物。
然而,若由于对方的过失引发合同未能顺利签约,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给予双倍于定金的
赔偿回报。《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