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遭遇
债务人身怀恶意而转让财产且不愿偿还借款之情形,务请尽早提起相关司法程序。
如诉诸司法程序之前案债务人就已实施了财产转让行为,
债权人有权向法院
递交诉前
财产保全的申请。
然而,如果是在
诉讼过程之中或在司法文书具备
法律效力之后才发生财产被隐瞒、转移、售卖、破坏等行为,以致法院无法
强制执行的,这便构成了恶意转让资产的罪行。
针对此类情况,债权人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
违法行为,同时债权人所享有的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应以其所拥有的债权为限,另外,债务人应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予以承担。
法院对于有可能由于一方
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执行困难,甚至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案件,应依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方可裁定对其财产实行保全、命令其做出某些行为或禁止其做出某些行为;
若当事人未提出申请,即便在必要时,法院亦可自行组织并裁定采取
保全措施。
各法院经接受申请后,若发现情况紧急,务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作出相应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立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
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