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为房屋首付提供资金支持的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列表中的各项内容:第一项为夫妇双方对该事实的明确认可陈述;
其次是由这对夫妇和他们的亲属共同签署的房屋购买申请声明;
再,便是代表其交易过程的房屋买卖意向协议书;
之后还有房屋销售员的
证人证词以及相关的音频视频资料;
接下来就是用于证实首次支付金额的银行转账记录;
税收支付时的银行转账记录也是证明的一环;
同时,贷款偿还期间的银行转账信息同样存在于这个清单中;
最后,夫妇双方对亲属参与房屋购买事宜所作的声明也被视为必要的材料之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