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逾期交付之情形下,购买人有权选择
退房。
然而,在此之前,必须先向房地产开发商发出正式书面催告,若经过催告之后,开发商仍旧未能在合理期限(通常为三个月)之内完成房屋交付,则购买人有权请求解除
购房协议并办理退房手续,同时主张开发商须支付双倍返还
定金给其作为补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