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分
故意伤害与
过失伤害这两种
犯罪行为时,其关键在于探究
行为人实施侵害行为时的主观意向究竟为何。
具体而言:
首先,针对故意伤害这种情况,行为人主观意愿中明显存在着积极追求使特定对象生命健康遭受损害的明确动机。
其次,对于过失伤害的构造,行为人在当初做出纯粹失责的行为过程中,由于自身疏忽大意未能预见到可能造成伤害的可能性,或者尽管已有所观察但仍然轻信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避免此类严重后果的出现,最终导致了不可挽回的伤害事故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
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