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雇工在履行其受雇职责的过程中所引发的交通意外导致他
人损伤,雇主无疑是应当负责为此承担相应的
赔偿义务的。
然而,若雇工在此次
交通事故当中确实表现出了故意或者严重过失之举动,那么雇主在做出赔偿之后,仍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对雇工实施适当的追索行动。
至于身为雇工的驾驶员在该次交通事故中的是否存在某些严重的不当行为,需要综合审视其在该次交通事故中所涉及到的诸多因素,如是否有严重违反行车规定的行为、是否有漠视交通
法规的
违章驾驶操作及是否有拒绝听从他人的合理规劝等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
劳务关系,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
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