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结合同有效的必要前提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作为合同双方的自然人或者
法人实体皆需具备合法实施该项
法律行为的资质和权利能力;
其次,合同的签订应当建立在各方
当事人在自主意愿的驱动下实现的共同意识表示的基石之上。
然而,在实际订约过程中所出现的
虚假声明、故意隐瞒事实真相、重大误解、欺骗、威胁以及明显不公等情况,将影响法律赋予合同的有效性,使其处于等待确认的状态或直接宣布失效;
第三,无论从合同的宗旨还是其具体条款而言,都必须尊重并遵守相关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严格规定,任何侵犯他人权益、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的行为皆会导致整个合同的宣告无效,除非此种强制性规定本身并不打算令人产生这种结果;
最后,除了以上两点要求之外,合同还需遵循法定的形式要件,以
保证在法律领域内的合规性。《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
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