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关于
污染环境行为
判刑的标准如下:
其中,对于已构成
污染环境罪行者,通常将被判
处罚款最低为三年,
有期徒刑或
拘留的处罚。
同时,也会处以
罚金或单处罚款等
附加刑。
而对于那些情节较为严重者,
罪名将会升级到“较重污染环境罪”,需要被处以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会被科处罚款罚金等附加刑。
针对那些
犯罪情节极为恶劣,且符合其他特定法定严重情节的特定情况下,罪名将被提升到“严重污染环境罪”。
此类情况往往需要接受七年及以上的有期徒刑惩罚,以及相应的罚款。《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
永久性破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