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
克扣是指雇主无任何合法缘由而擅自扣除
劳动者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应获得的全额薪酬,且在此过程中,劳动者已经提供了正常且符合合同要求的劳动义务。
然而,以下两种情形并不属于薪资克扣的范畴:
(1)雇主由于无法抵抗的天灾人祸或
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或战争等,导致无法按时足额支付薪资;
(2)若雇主确实受限于生产经营困境和资金周转压力,在获得到本单位工会的审批与认可之后,可以适度地延迟向员工支付薪资,但是详尽的延长期限需由各个省份、地区以及直辖市政府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当地实际环境制定。
除此以外,只要出现
逾期支付薪资的情形,就被视为非法的薪资
拖欠行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
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
代扣代缴的
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
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
抚养费、
赡养费;
(4)法律、
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