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法规所规范,每位工作者每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应保持在八个小时之内,而总体每周的工作时长须控制在四十四个小时以内。
除了这些基本要求之外,用人单位应切实保障每名
劳动者都能享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即
保证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
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