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争取子女的
抚养权诉诸法院时,建议您务必预备以下相关材料:
1、搜集并呈现双方
当事人基本条件的证明文件。
婚姻纠纷案件里,夫妻双方基本条件例如薪酬水平、教育程度等方面通常不会相差过大,然而这并不代表就不存在差异,譬如直接
抚养孩子的家长的品德修养,将会直接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因此,获取此类
证据的工作极其关键。
2、对双方父母主要条件进行收集与整理。
子女过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陪伴其左右的父母的看法和身体状况,常常也会是决定
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3、收集孩子健康成长环境方面的相关证据。
在处理这些
离婚案子女抚养问题时,我们的原则始终是以利于孩子健康茁壮成长为优先考虑。
假如双方都希望拥有孩子的
监护权,但是其中一方所处的地理位置离学校更接近、或者生活社区更为成熟,对于孩子的学习和日常生活将更加便利,换言之,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机会自然也就越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