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夫妇间的口头协定被视为是具有同等效力的。
尽管
口头协议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也被认可为一类合同表现形式,但在某些情况下仍然需要以
书面形式确立。
例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延
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个人在婚前拥有的财产都需要通过书面协定来明确所有权归属。
这个过程中,夫妇双方可就此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协议可包括各自独立拥有全部财产、共享所有权或对某些资产分别拥有所有权,其他资产则由两人共同持有。《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