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建立合法明确的
离婚协议须由夫妇双方在平等互利、自由意志原则以及无瑕疵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共同发起并自由探讨讨论。
此协议一经双方自主、审慎地确认并签署,视为有效,这也代表着在国家相关部门正式完成
离婚立案及交接工作之后,这份协议便会正式生效。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未能于法定机构即
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正式的
离婚登记,这份协议不会自动生效,也无法对协议中的双方
当事人产生有效的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