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关系中产生的
欠款纠纷属于典型的民事法律事件,一般的情况下并不会引起
刑事犯罪问题,因此
债务人通常也无需承担
刑事拘留义务。
但是,如果债务人具备还款能力却故意抗拒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裁定的履行,或者在
执行法院所采取的
强制执行措施过程中态度恶劣,
暴力反抗等严重情节,该情形便可能上升为
刑事案件,导致债务人面临相应的
刑事处罚和
拘留处分。
在遇到债务人
欠债不还的困境时,
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进行
追讨,然而需切记对
诉讼时效有所关注,应当于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的第三年之内积极维护自身权益,提
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