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
债务的合法证明法门在于:
根据每笔债务的实际目的与来源进行充分的研判和论证。
换言之,若经夫妻双方法定签署的书面确认或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某一方对债务追加以承认,且这些债务被用于改善家庭生活质量或是夫妻双双共同参与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便可有力地证明此项债务是婚姻关系中的共同责任;
但若其用途与上述情况相反,那么就不能将其认定为
共同债务,而是被视为单人的私人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