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主动投案并
认罪悔罪者属于法定减轻
刑事责任的情况之一,故对于
犯罪性质为
盗窃且具备
自首情节的案件,其
量刑标准应参照
盗窃罪减轻处罚的相应准则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务,涉及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存在数次盗窃、
入室盗窃、带有武器盗窃、
扒窃等特定行为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还面临着
罚金的
处罚;
若盗窃
数额较大或者
情节严重,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接受罚金的处罚;
而对于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同时可能需要承担罚金或
没收财产的严厉后果。《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
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