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涉及租用房屋的
拆迁事宜时,拆迁方应与相关的权益拥有者及
承租人共同签署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此过程中,拆迁补偿的具体形式可包括
货币补偿或
房屋产权的交换。
若租赁房屋遇到了拆迁,且被拆迁的业主与承租人间关于解除租赁关系达成了一致性的决定,或是被拆迁的业主为该承租人提供了妥善的安置之处,那么拆迁方可给予被拆迁的业主相应的补偿。
然而,若被拆迁的业主和承租人之间无法就解除租赁关系达成有效的协议,那么
拆迁人则需要为被拆迁的业主采取房屋
产权调换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通过此种方式进行的产权调换,需由原来的承租人继续租住该房屋,而被拆迁的业主则须与承租人重新签订新的
房屋租赁合同以确保各方权益。
此外,拆迁人还应当向被拆迁的业主或承租人发放搬迁救助金,以帮助他们尽快完成搬家工作。
在过渡期间内,如果被拆迁的业主或承租人自行选择并解决了居住地点的问题,那么拆迁方应当给予他们适当的临时安置救助金。
反之,如果被拆迁的业主或承租人使用了拆迁方所提供的临时周转房,那么拆迁方就无需再支付此类补贴。《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
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
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